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标准规定

更新时间:2013-06-14 15:3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又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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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绩效工资金额以及考核方法,怎么证明公司扣除你的绩效工资以及扣除了多少?你有什么证据
误工费是按照自己的工资标准支付还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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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缺勤规定,工资由财政局支付。
依照工作性质及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是不是应该支付
病假工资计算下来应发是1530,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劳动法扣绩效工资规定
你好,建议详细描述我方案件情况
和学校一起进厂实习,驻厂老师不让我走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公司会扣除我的基本工资。这个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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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或者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
与公司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约定培训两月之后在公司供职两年,期间离职需支付违约金2W,这种协议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公司培训的员工签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劳务合同终止问题
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是: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3、办理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办理工作交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