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证明收养关系

更新时间:2013-06-06 11:0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收养关系如何证明,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二)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四)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五)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六)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收养公证可以在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将来拟以统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办理收养公证须经以下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明;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解除收养与被收养关系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可以自愿解除收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以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
无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可以自愿解除收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以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没有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没有办理合法收养关系,可以认定为事实上存在收养关系的,可以和养父母协商办理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没有收养关系的成年子女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可以自愿解除收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以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
养父去世,怎么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程序 根据《收养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同时,新收养法还扩大了收养协议和办理公证的范围,明确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公证。此外,为了严格规范收养弃婴的行为,防止借收养名义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民政部门应当在办理收养前予以公告。
怎么开收养关系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和监管关系证明到哪里去开?
先去派出所,再去公证处。首先是户口本可以证明,如果户口本没有标明那么需要社区开证明,如果社区不能证明那么就只能去做亲子鉴定了。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抱养证明怎么开,医生
最好去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还没上户口,怎么开收养证明
请问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确定
我想领养个孩子,只要健康就好,女孩
想要领养孩子,首先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其次如果是单身者,即无配偶者,且其领养的孩子为异性的,则其与被领养的孩子之间的年龄还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是如果是领
已经育有一名子女,是否仍有资格领养?
已经有一个孩子,可以领养。收养子女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事实收养关系怎样认定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具体如下: 1、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待属于事实收养; 2、长期共同生活属于事实收养; 3、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属于事实收养;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属于事实收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你好,我这边有两个小孩了,如果再婚的话,生不了小孩可以再领养一个吗?
法律分析:有两个孩子还不能再领养一个。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再婚女子想领养孩子可以吗
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领养孩子。当事人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领养孩子: 1、当事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 2、存在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能力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当事人的年龄已经达到三十周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婚的单亲妈妈如何将孩子送养
单亲妈妈合法送养孩子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单亲妈妈必须是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其二,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必须共同送养,即便是单亲妈妈,也需要和另
在张家港怎么收养小孩
收养小孩的办理程序如下:1、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2、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
你好!我想收养重庆朋友小孩,该怎么走流程
收养孩子有以下程序: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材料;2、如果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应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