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3-05-30 17:3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伤误工费怎么算,有哪些保险待遇,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费用

  除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 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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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您好!按照您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主张
工伤,误工费怎么算啊
和正常上班的各项待遇都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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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 请问误工费怎么算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误工费怎么算,怎么理赔的?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因因工伤受伤了,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职工本人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只有照顾工伤职工的家属才有误工费。通常,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你好,请问工伤期间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工伤职工本人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只有照顾工伤职工的家属才有误工费。通常,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请问工伤误工费怎么算的
你好,工伤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工伤的误工费怎么算的
您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暑期工人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暑期工会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少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限期补偿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2年公司发邮件通知有一笔项目奖金需要我领取,领取方式可以是扣税和提供发票两种方式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个人利益?
申请获得奖励的人员,应在新引进或获奖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奖励申请,逾期不给予奖励。申请只需提交一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分两次拨付。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提出申请。 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支付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不符合奖励条件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申请人员。法律依据:《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 二、紧贴重点产业,大力集聚、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1.实施顶尖人才“突破计划”。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未来5年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力争入选广西“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2-3名,一次性给予人才科研补助经费500万元;力争全职引进或培养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际顶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1-2名,一次性给予人才科研补助经费1000万元。2.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培育和引进行业领先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及其为核心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经评审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万-500万元项目资助,对能引领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人才团队,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项目资助。引导我市设立的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优先支持获得资助且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人才团队及项目。力争5年内引进、培育100名领军人才,集聚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实施海外高端人才“百人计划”。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以“高精尖缺”为导向,不拘一格引进或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对海外人才在工作许可、出入境、医疗保障、事业平台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立项的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和资助。力争5年内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名各类海外人才。4.实施青年人才“青蓝计划”。完善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政策,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人才,形成各领域人才的后备力量。力争未来5年,集聚50万名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等青年人才到南宁干事创新创业。扶持150名左右有发展前景的青年科技人才,对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重点支持博士和在站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对入站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8万元生活补贴。5.实施企业家人才“领航计划”。充分发挥企业家队伍在创新驱动中的龙头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设立创新型企业家培养专项,从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发展迅速的企业中遴选20名卓越企业家,从获得过我市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的企业中遴选20名优秀企业家,有计划地选送到国内知名院校、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设立产业新生代人才培养专项,有计划地选送新生代企业家、产业骨干人才到国内知名院校、强优企业培养锻炼。力争5年内重点培养创新型企业家200名、新生代企业家500名。6.实施高技能人才“支撑计划”。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奖励力度,促进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对从市外新引进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新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万-20万元奖励。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对从市外新引进或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的50%、60%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力争5年内培养、引进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和荣誉的顶尖高技能人才4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6500名。7.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奖励计划”。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鼓励各用人主体积极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县域支柱产业的企业及相关机构中担任企业高层职务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由市级财政和属地财政各给予其用人主体发放的税后薪酬5%的奖励,由人才所在单位为其每年申报一次,同一申报人奖励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力争5年内新引进500名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担任企业高层职务。8.实施引才举荐“伯乐计划”。鼓励我市人才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引进、举荐和培养人才。对为我市成功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两院院士人选的,给予引荐、培养单位10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广西院士后备人选等其他经认定的A、B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引荐、培养单位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为我市成功全职引进经认定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引荐单位5万元奖励。每个机构单位每年的引荐、培养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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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