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待遇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3-05-30 15: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伤残疾待遇如何计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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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计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等级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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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么多年了,工伤待遇早该计算享受了!
请问工伤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又包括哪些?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职工除了享受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外,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的话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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