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还需承担赡养义务吗

更新时间:2013-05-29 11:4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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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即行消失。所以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那么,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很多养父母对孩子视如己出,把孩子抚养成人。于情于理,养子女不赡养父母是说不过去的。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我国法律上除了解除收养关系近亲属权利即行消失,还有其他的规定吗,是否有例外的情况。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费应该计算子女的家庭人均也收入,如果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说明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子女的月平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超出的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内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赡养费标准的给付实际要比计算的高的多。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收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除了满足收养条件外,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还有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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