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小孩收养

更新时间:2013-05-29 11:2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哪里有小孩收养,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收养法》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即可以在此收养小孩: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送养人具备哪些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北京哪里有小孩收养信息
法律分析:办理收养孩子,应该到当地的民政部社会福利部门或者收养部门办理登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 婚姻登记不同,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政策性强,收养登记机关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比较合适。
我想领养小孩,哪里有
收养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br/> 1、被收养人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br/> 2、收养人需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br/>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果领养小孩在哪里哦
一、领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 1、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 (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收养人的户籍证明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收养人条件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作出保证; (3)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4)收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 2、
现在哪里有小孩收养。
收养小孩有如下手续:<br/> 1、送养人、收养人,就被送养未成年人年龄、条件、精神状态,收养时间等主要内容达成书面协商;<br/>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br/>
在哪里可以收养孩子?
至于哪里可以收养小孩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收养人)。
你好我想领养一个小孩,哪里有啊谢谢
至于哪里可以收养小孩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收养人)。
请问哪里有小孩领养
您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上述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无子女是收养人应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因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一般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为了防止借收养之机达到多子女的目的,所以本条规定收养人只有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才能收养子女。这样规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和限制我国人口增长的速度。这里所称的“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某个公民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亦属于“无子女”。同时,既不能把‘无子女“理解为没有生育能力,也不能把子女未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视为”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收养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这里所称的“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上、智力上、经济上、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如果收养人经济困难,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或品质恶劣、道德败坏,都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  在适用“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规定处理具体问题时,应当特别注意必须有充分科学的依据,必要时得进行医学上的专门鉴定。这里所称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入应当暂缓收养。  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最低年龄的规定。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对收养人最低年龄的规定,是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状况和人的生理因素等方面,从有利于家庭收养和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而决定的。这里所称的“年满30周岁”,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1991年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修改后的收养法根据社会收养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参照其他国家对收养人的年龄规定,将收养人的年龄下降到30周岁。  以上是对收养人条件的一般规定,在适用以上一般规定时还应当同时适用收养法的其他特殊规定。如《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0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14条规定,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谢谢阅读!
我想收养一个小女孩哪里有
领养女儿需要的手续和条件是: 1、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2、需办理的手续是,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收养申请书、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大学生婚前怀孕,可以送养吗?
你好,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送养手续
台湾居民怎样在内地办理收养登记
台湾居民在内地办理收养登记的方式是:台湾居民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小孩经济条件
收养孩子需要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人无子女; 4、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民法典规定能收养几个小孩,法律有哪些规定
收养孩子的规定有: 1、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2、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收养公证是怎么办理的
收养公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 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 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在厦门领养小孩如何办理手续
收养儿童的程序如下: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材料;2、收养找不到父母弃婴、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证明
合肥能收养到健康的孩子吗
收养小孩的方式是:1、首先要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
领养的孩子没有领养证,父母拿不到领养补贴,怎么弄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