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去哪里登记

更新时间:2013-05-28 16:0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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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婚姻登记不同,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政策性强,收养登记机关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比较合适。

  根据被收养人的种类,我们又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这样规定例于收养登记机关了解弃婴和儿童的情况。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二)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必须亲自到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指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涉外收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由于涉外收养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所以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涉外收养的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涉外收养的实质条件,是指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具备中国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实质要件,此与国内收养无异。

  2、涉外收养的形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1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至第21条规定了涉外收养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即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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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领养小孩要去哪里办理
这个情况可以到福利院咨询或民政部门
去民政局申请收养登记该去哪个市的民政局
民政局收养手续应按下列方式办理:<br>1、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br>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br>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br>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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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去哪里办理手续?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市收养领养在哪里办
1.办理领养证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明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去哪里办理孩子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的手续有: 1、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协商一致,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2、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过登记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政局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民政局收养手续应按下列方式办理: 1、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应该去哪个城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
办收养手续的流程: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办收养证明第一步先去哪里办
收养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办理婚姻状况证明,收养人要收养他人的,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收养小孩要办理哪些手续啊
收养孩子需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具体手续是: 一、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审查。主要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收养目的进行审查; 三、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我想请问哈,收养的孩子,户口已上,还需要补办收养手续吗?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补办收养手续: 1、收养人与送养人就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时间、附加条件、登记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据此订立书面的送养协议; 2、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经人介绍准备领养孩子,还没领养到问我们要了六千,现在说孩子早产,这个钱要的回来吗?
给非婚生子女的钱不一定可以追回来。若该钱财为一般的赠与,则在钱款转移之前,父母可以撤销赠与。若该钱款系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的,则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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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为什么有子女就不能领养小孩呢
只有一名子女的人还能收养孩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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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领养妹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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