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冲突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3-05-24 15:5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冲突如何处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并存债权原则

  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

  并存债权原则主要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债权,体现了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性和无限连带性,但这种保护是以牺牲、损害合伙人个人债权的利益为前提,对合伙人个人的债权是不公平的。

  (二)双重优先原则

  双重优先原则就是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

  双重优先原则即区分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不同,划分了两种财产的性质,比起并存债权原则跟能公平合理地维护合伙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双方的利益。

  我国法律对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两种债务并存时,如何确定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双重优先权原则比传统的并存债权原则较合理科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

  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合伙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你好,合伙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合伙债务和个人债务清偿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合伙债务 个人债务认定
1、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承担合伙债务的主体是合伙,履行债务的担保或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和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为限。合伙人以个人名义所为行为产生的债务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不是合伙债务,而是合伙人个人债务,合伙人应以其个人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中享有的财产份额为限。 2、
离婚时怎么区分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程序中,区别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合伙债务怎么处理,合伙生意亏了,这个债务该怎么处理
你好,你们当时有签订合伙协议吗?合伙协议中,有没有约定各自责任的承担?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来点咨询,我会尽可能的帮助到你。如果有合伙协议的话,可以把合伙协议发给我看一下。
怎么分别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需要结合借款的用途、另一方是否认可等情形综合确定
怎么确定是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确定是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你好,我想问一下技术股如何分红,占公司技术股的15%
一般地说来,股东分红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你好,我询股权纠纷,关于我和另一个股东的利益纠纷
发生股权争议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既然是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 (二)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 (四)诉讼。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官司”。
没有出资的股东 用出资偿还股份比例的债务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