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对保险人的限制

更新时间:2013-05-22 10:5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2013新保险法对保险人的限制:

  对保险人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进一步限制

  一是投保人虽然未如实告知,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其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二是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即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依据公平原则,对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的内容做出规范

  根据保险活动中,保险合同多为保险人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即为定式合同的特点,为防止保险人在合同中做出免除自身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规定,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规定:这类合同中,有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条款,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或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无效。

  对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所尽义务做出更严格的规定

  一是规定保险人对合同应当履行全部说明义务; 

二是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以便于投保人了解全部合同内容,以此为基础做出是否投保的决定;

三是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做出提示。提示义务指合同中所有涉及免除责任,包括全部免除和部分免除的条款。

  保险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增加限制条件

  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等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保险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增加限制条件。即,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虽然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些重大保险事故,保险人通过媒体等途径可以很快得知事故的发生,并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关当事人未能及时通知保险人,也不应免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保险理赔的程序、时限,解决理赔难的问题

一是约束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补充索赔材料的行为,规定,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以避免保险人以此为由拖延理赔;

二是明确核赔期限和通知义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索赔,及时核定责任;

三是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说明拒赔理由。

  对现行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转让的规定进行修改

  一是明确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转让,其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自然承继,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维护保险关系的稳定;二是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后,其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才可以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以限制保险人的权利。大家知道,比如我把我的房子上了一个保险,但是我把我的房子可能转让给别人了,属于保险合同标的的转让,标的转让以后保险关系是不是随之转让?根据新的保险法的规定,为了保证保险关系的稳定性,规定在保险标的转让的情况下,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继续承继,保险关系继续存在。

  另外规定,在保险标的转让之后,投保人有义务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因为保险标的的转让有可能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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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法》中的法条规定,保险人有向投保人说明的义务吗
投保人的条件如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或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跟保险公司有关的
要结合保险合同条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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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一百一十八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条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适用
保险法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按照新保险法关于保险业务
按保险实施的方式不同分为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按保险标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分为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经营目的不同分为营利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 按保险政策不同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形式不同分为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按所承保的风险不同分为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 按保障主体不同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险法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保险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保险业法;2、保险合同法;3.保险特别法;4、社会保险法
保险法中关于被保险人签名的规定
这个被保险人不需要签字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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