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创造卫生、文明、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广州于2010年5月印发实施《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试行期3年。《扣分办法》试行期已届满,修订后正式印发实施。
一、故意损坏承租房扣20分
《扣分办法》将实行扣分制的违规行为由原有的26条调整为27条。其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增加了对“故意损坏承租的住房及其附属设备行为”的处罚,将该行为列为“非常严重违规行为”,违者扣20分;根据街道和市民的反映,加大对“在室内或公共场所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处罚力度,将其从“较严重违规行为”列为“非常严重违规行为”,扣分值由原来的4分改为20分。
根据《扣分办法》,住户的违规行为共分为较轻微、较严重、严重和非常严重四类,每次分别给予2分、4分、6分及20分的扣分处理。扣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过后自动清零。在两年内扣满20分,将会被收回房屋。这也意味着今后公租房住户如果有损害承租的保障房或者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并扣分,其住房都将被收回。
二、试行后住户满意度升两成
自《扣分办法》试行以来,广州共查处各类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行为228宗,包括:轻微违规发出劝告书197宗、较严重违规行为扣分3宗、严重违规行为扣分25宗、非常严重违规行为3宗,收回保障房60套,包括廉租住房59套及经济适用房1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在《扣分办法》实施前后开展的小区住户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小区住户满意度比实施《扣分办法》之前提升20%。
三、非常严重违规5年不得再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扣分办法》对举报违规行为属实的,按照违规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5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奖励。同时还补充举报保密规定。
在两年内被扣满20分而被收回房屋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家庭,1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因非常严重违规行为而被收回房屋的,依照有关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条款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四、轻微违规行为(扣2分)
在公众场所随地便溺或携带的动物随处便溺不及时清理,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夜间制造噪音,引起他人投诉获有关政府机构受理的;
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经劝阻不予整改的;
在户外焚烧纸钱、元宝或燃点香烛等不及时清理。
五、较严重违规行为(扣4分)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在室内存放大量垃圾、废品及其他物品,严重影响他人生活;
人为损坏污水管导致污水渗漏,影响他人生活或公共环境卫生。
六、严重违规行为(扣5分)
高空抛物
七、非常严重违规行为(扣20分)
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租、出借、调换的;
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
公共租赁住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公共租赁住房租户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注:以上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