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银川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新政规定,银川市农村户籍人口可以在不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情况下,在银川市区、县城、城镇连续居住和工作1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就可申办城镇常住户口;外地来银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各类人员,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在银落户。
银川市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落户后,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子女教育(涉及高考的政策执行自治区规定)、医疗卫生等方面与已有银川户口的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新落户银川的居民实行了7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分别是住房保障、低保救助、申请城镇户口的银川市农民原有土地退包补偿、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计划生育、优抚安置。
对符合保障房政策的新落户人员,政府将纳入保障房系统予以保障。在低保救助方面,申请城镇户口的原银川市农民,进城后自愿退出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可获得补偿。在医疗保障方面,对新落户人员的机制更为灵活,可保留以前的新农合模式,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另外,还有针对上述新落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有一定的延续性。针对入伍前家住农村、退役后想申请城镇户口的军人,将享受城镇退伍军人的相关政策。
根据银川市新出台的户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入户银川市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了住房、收入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外来职工人数超过20人并能为职工提供住所的单位即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外来务工人员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连续三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即可迁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对于无劳动合同的自主创业人员,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在银川市连续居住满6年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也可以办理银川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