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情形

更新时间:2013-05-16 11:07: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哪些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应当在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提供由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方可继续领取。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企业破产、解散和其他原因终止而清产核资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在破产清算时按工资同等顺序优先拨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清偿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及其利息和滞纳金。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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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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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没有交工伤保险,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 但是受伤属于工伤的情况下 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帮我交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所有的都叫工伤保险待遇,只不过一部分单位付,一部分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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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你好,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流程是这样的。首先要明确它的办理机构是当地的社保部门。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去社保部门进行办理。首先要填写工伤保养保险待遇申告登记表。 之后将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申告登记表以及工伤认定书、最重要的事各项赔偿的单证,比如医疗费的单证等。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并且要告知具体的事故伤害的情况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情形: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三)拒绝治疗;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情形: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三)拒绝治疗;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您好!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造成腰椎骨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认定情形
这种情况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的。
什么情况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被惩戒不给留工资卡吗
惩戒用户可以办工资卡。 惩戒用户凭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工资卡。如果年满16周岁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但是一般不予开通网上银行。如果未满16周岁的,需要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银行卡,证件一般使用户口本。 惩戒用户只是限定了如招投标、政府扶持等方面的信用。 惩戒用户一般是限制非柜面,并且无法开卡,一般没有冻结单位,如果微信支付宝被惩戒大多数会提示名下其他账号有违规行为(当然有可能你提示这个但是并不是惩戒导致的),目前被惩戒的没发现有能申诉解决的,当然一般都是买卖银行卡才会被惩戒。 由此可见,对惩戒户只是限定了如招投标、政府扶持等方面的信用,惩戒用户还是可以办理工资卡的,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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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
没有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辞职老板说要提前20天,然后我现在要走,他说要冻结工资
当然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反应。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部门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