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仲裁裁决要符合什么

更新时间:2013-05-16 11:06: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裁决的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权利人)须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才可能启动执行程序。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没有主动采取执行措施对仲裁裁决予以执行的职权。

  2.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仲裁当事人在提出执行申请时,应遵守法定期限,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超过了法定期限再提出申请执行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限,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即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此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如何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根据《仲裁法》第71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37、274条的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仲裁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一致达成的授予仲裁庭审理案件的依据,是仲裁的基础。如果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对争议无管辖权,仲裁就没有根据,裁决当然不能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视为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对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前者主要是指裁决的事项虽然是法律允许的,但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未做约定,后者则主要指裁决事项本身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仲裁事项具有不可仲裁性。依照我国《仲裁法》第3条之规定,下列争议不可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两者的实质都是仲裁机构越权仲裁,因此其裁决不能予以执行。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仲裁活动作为一种准司法活动,其程序的正当对于实体权利义务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如果仲裁的开庭裁决过程违反了仲裁法第四章第二节的规定,其裁决结果同样是可以不予执行的。如仲裁庭由当事人不同意的仲裁员组成,或者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当事人未经合法通知即作缺席裁决等等,当事人就有理由怀疑裁决的公正性,这样的裁决就可以不予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情形。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而认定事实又是划分责任,确定各方权利或义务的前提。证据不足就不可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事实不清就不可能正确地划分责任及确定权利义务。仲裁员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枉下裁断,很可能错误地认定了案情,使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分配与应当出现的情况出现很大的误差。这样的裁决不可能准确、公正,因此可以不予执行。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一个案件,认定事实清楚,但错误地适用了法律,将此性质的争议(如合同)适用关于彼性质争议(如侵权)的法律,或将此一类型的争议(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适用关于彼一类型争议(如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都会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错误地适用了法律,当然会造成不公正的结果,因而法院也可依法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我国仲裁法第34条第(4)项已经规定,如果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则应当回避。仲裁员具有上述情形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即企图倾向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参与仲裁的过程中作出有利于这一方的裁决。所以上述行为和索贿受贿行为相表里,而与徇私舞弊、枉法裁决则往往有因果关系。在仲裁员有上述行为的情况下,就难免要偏袒一方,也就很难保持中立、公正无私。因此可以不予执行。

  存在上述情形的,经合议庭审查核实,应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台湾地区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您想撤销的是劳动仲裁裁决还是商事仲裁裁决呢?不同的案件,所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样的,请您说详细一些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仲裁裁决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执行
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经过以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了,商事仲裁得去中院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没生效就执行了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方式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种方式。 1、仲裁裁决书自裁决收到之后双方都在15天之内没有起诉到法院而生效。 2、双方在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天之内起诉到法院,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维持仲裁裁决结果,则裁决书自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3、当仲裁裁决书是一方当事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则仲裁裁决自公告送到之日起60日后生效。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的裁决赔偿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的裁决赔偿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可以通过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嘛
仲裁判决书不属于政府强制执行,属于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多久执行,不服工伤仲裁,一审二审要多久结束,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或你都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主要的补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等计算。
你好我想问:劳动仲裁裁决已作出最终判决。另一方是否有上述权利?如果另一方具有上述权利,是否意味着劳动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劳动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公司解雇,劳动仲裁偏向公司
劳动仲裁在于解决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开除、除名、辞退、工资等争议。
我想问一下劳动仲裁问题 现在公司想和我解约 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仲裁申请书,然后提交证据资料。
劳动仲裁后老板不履行义务,需要自己去立案么?
您好,您是单位还是个人呢?我们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