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需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可在网站(www.bjhjyd.gov.cn)从“更新车辆”→“个人更新车辆填报”填写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摇号,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对出售、报废车辆申请更新指标设置过渡期。对2010年12月23日(含)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但未提交更新指标申请的,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3、港澳居民提供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华侨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市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学习类、任职类、就业类、探亲类、记者类)或访问签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在京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5、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6、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1、以上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1份。
2、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不同种类的人需填报的内容略有不同,但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驾照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4、华侨在窗口获得申请编码后,申请信息不需录入指标管理系统,相关材料人工流转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