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摇号规定的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是指哪些人,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含武警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员;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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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新政出台后,市民卖车或报废车辆之后,如在半年内购买新车,原车牌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小客车在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仍可申请使用原车牌号,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了购车指标,并且获得指标、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均未超过半年。
现在如果您要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注:本市机动车在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车牌号可保留半年。但是,如果车主是在2010年12月24日以前将名下车辆报废或出售,却没有立即购买新车,现在则必须先通先摇号获得购车指标,在办理新购小客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申请人不但要满足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还要在获得购车指标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