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的重要性

更新时间:2018-06-22 09:30: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那么,并购重组的重要性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并购重组的重要性

  (一)获取战略机会。并购者的动因之一是购买未来的发展机会。当一个企业决定扩大其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时,一个重要战略是并购那个行业中的现有企业,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

  (二)发挥协同效应。企业并购重组可产生规模经济性,可接受新技术,可减少供给短缺的可能性,可充分利用未使用生产能力;同样,可产生规模经济性,是进入新市场的途径,扩展现存分布网,增加产品市场控制力;充分利用未使用的税收利益,开发未使用的债务能力;吸收关键的管理技能,使多种研究与开发部门融合。

  (三)提高企业管理效应。企业现在的管理者以非标准方式经营,当其被更有效率的企业收购后,更替管理者而提高管理效率。当管理者自身利益与现有股东的利益更好地协调时,则可提高管理效率。如采用杠杆购买,现有的管理者的财富构成取决于企业的财务成功,这时管理者集中精力于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

  (四)降低进入新市场、新行业的门槛。为在某地拓展业务,占领市场,企业可以通过协议以较低价格购买当地的企业,达到控股目的而使自己的业务成功地在该地开展;还可以利用被并购方的资源,包括设备、人员和目标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出于市场竞争压力,企业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竞争力,开拓新业务领域,降低经营风险。

  当然,企业并购重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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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类型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上市公司并购方式如下: (1)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2)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配套资产注入行动; (3)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 (4)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未来配套资产注入等行动
融资 并购 重组的公司
一、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行业关系划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二、按出资方式划分: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股票互换式并购。 三、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善意并购、敌意并购。 四、按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划分: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方式。材料具体需要看具体的并购融资的方式而决定
企业上市前并购与重组的股权并购
关于企业并购,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概念股
关于企业并购,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听说最近虎牙直播和斗鱼直播两家公司要并购兼并了,不过这个并购和收购有什么区别吗?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我想知道企业并购与重组的风险
关于企业并购,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应当符合被收购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2、应当调查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购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当企业收购后债权债务解决: 1、一般情况下,收购方和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企业收购后的债权债务; 2、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也就是说,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支付部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支付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担保; 3、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比例。 原股东承担或有债务的,一般限于原股东取得的股权收购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关于公司并购和重组的法律问题
并购重组一般存在如下法律问题: 1、购买股权中的定价问题、公司股东人数等法律问题; 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不收购负债; 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 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 缺少重组的完整法律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被并购原公司还存在吗
公司被并购后原公司不存在了,因为公司被收购后,公司的主体或将被注销,所以公司也就不存在了。但公司的权利义务仍要履行,此时被收购公司需要履行的权利义务就归由收购者享有或履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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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虚列债务损害第三方利益可以
企业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