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指什么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以夫妻分居达一定期间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离婚立法的共同之处。并且,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例如,因为一方坐牢而导致的分居两年就不算在内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