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不仅要用正确的心态去面对,也需要用正确的方法去维系。我们来到这个世上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创造着价值。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从法律的角度,大家都知道遗嘱这么回事,但是遗嘱公证有什么用?要写遗嘱的话怎样才是最简单的?
问:律师您好,最近我想将自己的财产进行遗嘱公证,但不知道怎么办。您能给我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谢谢!
答: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符合法律要件的遗嘱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以及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等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且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的登记确权政策,其它形式的遗嘱在产权转移时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方可进行产权转移,相形之下,公证遗嘱则可以一步到位。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嘱办理要求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您整理的遗嘱有什么用的相关内容。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遗嘱的有效最不可缺少的条件就是,当事人要自愿真实的表达。如果大家的财产或者说其他权利涉及的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人士,找法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