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一般为200元;如果涉及夫妻财产,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那么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那么,离婚诉讼费怎么收取?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离婚诉讼费怎么收取
法院诉讼费的交纳方式有两种,当事人可以选择当场交纳,也可以选择通过银行交纳。
一、对于一般的案件,因诉讼费仅为200元,建议当事人选择立案时当场交纳。法院收取诉讼费的财务室或结算中心一般都在立案大庭内,对于委托律师前去立案的当事人,不妨直接委托律师代为交纳诉讼费。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还要去银行排队交纳诉讼费的麻烦,也可避免了因忘记交纳诉讼费或逾期交纳诉讼费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导致自动撤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院当场交纳诉讼费最好携带现金,许多法院是不能用卡缴费的。
二、对于诉讼费数额较大的离婚案件,或当事人在外地不便当场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可凭法院开具的缴费凭证,在诉讼费缴费凭证指定的期限内,到相关银行各营业网点交费;也可通过如汇款或者转帐等方式交费,汇款或转帐应当按照法院诉讼费缴费凭证上的提示操作。交费时,请务必写明交款的当事人(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注明案号。当事人在履行交款义务后,请妥善保管交款凭证原件,以备核对,便于开具或换取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预收)收据。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 理费外, 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 院审理后, 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 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
离婚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 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 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 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 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 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