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及企退人员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3-05-16 10:56: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天津市在就业、增收、人才等方面都形成了良好的局面,全年新增就业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3.6%,开展职业培训105万人次,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超额完成,基金收支总规模达到1239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9620元,增长10%。今年(2013年),天津市目标要实现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确保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在社保方面要主动适应城镇化步伐加快的形势,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贯通,实现城市与农村、职工与居民、天津市与外地等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

  就业,2013 年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

  今年,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方面,将以调整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核心,坚持增加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并重、化解就业难与招工难并重,促进就业与产业发展联动、与结构调整并举、与市场需求相接,实现总量扩大、质量提高、结构改善。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8%以内。

  天津市将建立促进就业新机制。把大项目好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增长点,对吸纳就业容量大、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从源头上扩大就业。落实就业实名制数据库实时监测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家庭户均就业人口和就业人口负担率的考核,促进充分就业。

  今年,将实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新举措。把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放在首位,支持大学生和未就业的中职、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施社保、工资补贴政策和“三支一扶”等重点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深入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围绕示范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三区”建设,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此外,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因素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时不裁员、不减薪的,给予稳岗和培训补贴,保持现有岗位稳定性。对部分招工难企业,积极组织跨省市劳务协作,开展企校对接、校校对接,深化人力资源配置。

  收入 企业劳动报酬总额涨13%

  今年,全市将实施更加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确保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全面落实天津市增加群众收入20条政策措施,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企业增加职工工资。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修订工资支付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总量调控、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大力推进企业与职工的协商共决。全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200万职工。

  此外,构建齐抓共管的增收工作格局。完善低收入企业增资督导机制,重点对按最低工资标准踩线发薪、收入增长缓慢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导。完善困难群体综合帮扶机制,协同民政部门和工青妇、残联等人民团体,对城乡低保户、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给予帮扶救助,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社保 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

  今年,天津市将在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大力加强扩面征缴。主动适应城镇化步伐加快的形势,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贯通,实现城市与农村、职工与居民、本市与外地等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依法推进扩面参保,对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中断缴费人员、适龄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更加有效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社会保障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转变。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8万,医疗保险参保990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335万人、278万人和750万人。

  二是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努力让群众更加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居民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完善工伤预防与康复制度,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与社平工资挂钩增长,对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缴费补贴。调整完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及时得到补偿。

  三是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医疗保险网上实时监控,推动住院信息即时上传和门诊信息共享,将工伤保险纳入监控范围;深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办法,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开展总额控制试点;在全市推行糖尿病、血液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的按病种定额付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人才 启动“延揽首都人才”行动

  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紧紧围绕天津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人才引进和培育,着力构筑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天津市将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启动“延揽首都人才”行动,深入实施特聘专家制度,设立百家院士专家假日工作室,举办“百名博士后津门行”活动,支持天津市人才服务机构在北京建立工作站,多渠道、多方式吸引首都人才来津。实施“全球纳贤计划”,对接一批海外引智引才协作机构,聘请一批“招才引智大使”,组织海外招聘团定向招聘,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和“外专千人计划”,让更多海外优秀人才选择到天津创新创业。启动人才特区建设,以产业聚集促进人才聚集。

  同时,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青年后备人才,形成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坚持团队培养,在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领域打造100个优秀人才团队,实现培养一个团队,带动一个产业。此外,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适应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深入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全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20万人、高技能人才5万人。创新培训模式,年内开发推广100个职业400个“职业培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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