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制执行由以下人民法院负责:
1、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3、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的区别及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款明确了在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关于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没有争议,但在如何认定履行了通知义务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分岐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