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

更新时间:2013-05-16 09:58: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鉴定注意哪些:

  1) 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① 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 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③ 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3)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几人参加鉴定

  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4)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全部的病历,包括涉事医院的病历和在外院医疗的病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那些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
如是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申请卫生行政机关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还有卫生局医疗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卫健局没有鉴定的资质呢,调解的时候直接提出赔偿要求即可
请问医疗事故签订协议要注意什么
请告知具体的事情经过才好为你分析。
医院误诊导致流产怎么办?
要看是否为治疗造成。需要鉴定明确
去修脚店治疗跖疣,治疗了一次。付了1200¥说包治好,现在想去医院治,可以退剩余的钱吗
可以。这种情况是可以退钱的,因为虽然收费了,但是项目以及相关检查并没有做,所以是可以退钱的,这个不用担心,不退钱是没有道理的,一般大医院都是收费较合理。法律依据
如遇医疗事故,如何妥善处理?
如遇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 2、患者可以征求医疗机构同意,封存病历或者药物、血液等实物; 3、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去年差6月份胃镜检查十二指肠水平部没给做,今年三月份在别的医院做胃镜查出十二指肠水平部肿物1医院有没有责任?
法律分析: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针是不是打错了,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第二,确认医院打错针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第三,如果医院里面的科室投诉无效的的话,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