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3-05-16 09:58: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机关:

  我国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及其保护要求,从国家到地方,均设置了相应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

  从国家层面来看,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等;从地方层面来看,则主要由上述部委所属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来履行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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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保护对象有哪些?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去,其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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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属于那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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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你好,实施产权的保护对象一般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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