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后质量保修和年限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3-05-16 09:57: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如下: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

  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为2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为2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商品房质量问题
有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问题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诉讼解决
商品房质量问题
你好,商品房是存在什么具体房屋质量问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年限的规定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的保修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
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年限
标的物是否交付了?如果已经完成竣工交付手续了,那么不需要承担
建设工程质量保质期内维修过后再怎样计算保质期
你好,工程质保期是法定的,自正式竣工验收交付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不可能维修后又重新计算,那就永远没完。
木门的质量三包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这个在购买时的合同是否有专门约定
无房产证,是违法建设吗?
您好!建议详询房屋管理部门
农村自建房保修期为多长?
需要视你们的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定
非农家庭是否有危房改造
政策问题向当地民政局了解确定
办完房本够房发票到那了
购房发票和房本都非常重要。发票证明交易合法性,房本是产权证明。两者缺一不可。在不同情况下,两者各有作用。如发生纠纷,两者都是关键证据。选择处理方式时,应根据具体
公婆房子房贷没还清,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儿媳吗?
您好,一般需要贷款还清才能办理过户。
我单位不给盖放弃章,所以我办不了产权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新房交钥匙集体供暖接口费需要缴纳吗
处理新房交钥匙集体供暖接口费问题时,常见方式包括:查询当地政策规定,了解费用合法性;与开发商或供暖公司协商,明确费用明细及缴纳方式;若存在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