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支付抚养费规定

更新时间:2013-05-16 10:45: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首先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增加子女抚养费。

  我国于1991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并与1998年修正了该法,进一步明确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现行的相关法律来看,关于养父母是否应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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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抚养孩子,但是现在支付抚养费的人表示孩子改姓就不再支付抚养费,不再支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子女抚养费标准及支付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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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抚养费的支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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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关于父母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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