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如果在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无论结果如何,均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是否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一)行为人须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只有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伪造检疫结果,是指滥用职权,出具虚假的、不符合应检物品实际情况的检疫结果,如根本不对应检动植物等检疫物进行检疫而放任危害结果献出具检疫结果;明知为不合格的检疫物品为了徇私仍然签发、出具检疫合格的单证或在海关报关单上加盖检疫合格印章,为检疫合格的检疫物品出具不合格的检疫证明等。
(四)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的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