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13-05-16 10:44: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按照《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这主要考虑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该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效婚姻制度,是婚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内容。我们在《解释(一)》中已经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次的司法解释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又对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比如,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离婚的不同案件时,应当先对无效婚姻案件进行审理,而离婚案件的审理则应当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再如,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等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诉讼
1、子女的抚养问题必须要在离婚时一并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约定自行处理的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的抚养问题必须要在离婚时一并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约定自行处理的
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
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财产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应该怎么弄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
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财产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财产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母亲再婚,是单亲家庭吗?
法律分析:算。单亲家庭是指至少有一个孩子与单身家长居住在一起的家庭。还有一种从家庭经济评价角度的定义为:一个收入单位其中只有生亲或养亲带着需要抚养的在学或学龄前子女。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孩子登记时,怎么办?
你好,可以要求更正----
婚姻的实质要件
一、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1、婚姻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6)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成立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婚姻成立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具有平等处理权; 2、对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之间同样具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3、夫妻双方对子女具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4、夫妻双方都拥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男女朋友关系女方打完胎男方不负责只嘴上说说,并且一直精神折磨我
您好,您们是男女关系,您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爷爷兄弟的女儿能结婚吗?
爷爷兄弟女儿的女儿可以娶。已经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一、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即叔叔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和奶奶哥哥的外孙能结婚不
你与奶奶哥哥的外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是否能结婚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法律和个人的伦理观念。在考虑这种关系时,建议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并认真考虑社会伦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