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7-20 13:45: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人在应对外界环境时,有时候也是不堪一击的,总会遭受到意外伤害,造成损失。现在的人保险意识较强,可以通过购买意外保险等,在遭受意外伤害的时候通过保险得到赔偿。那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保险免责情形: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

  二被保险人醉酒斗殴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滥用政府管制药品或由于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发生的意外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七被保险人扒车跳车

  八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九被保险人处于车辆轮船飞机中专门用于放置物品的部分所遭受的伤害

  十被保险人从事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保险人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伤害

  十二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

  十三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

  十四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五被保险人精神类疾病患病期间

  十六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十七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残疾

  十八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二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主张人身意外保险,意外伤害要满足以下: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以上便是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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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工作的程序一般是:审核保险单与有关单据,查勘灾害事故现场,确定灾害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受损财产是否保险标的,核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及确定和计算应赔付的金额等。
不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的情况?哪些情况不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时,保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 各个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大同小异,投保人要重点关注费率和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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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三个要素: 1、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2、外来原因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等。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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