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避险过当

更新时间:2013-05-16 10:41: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根据《刑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怎样才算超过必要限度?根据一般的理解避险行为所侵害的合法权益大于或等于所保全的合法权益时,该行为就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过当行为。

  根据《刑法》第21条第3款的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借口避免自己烧伤而拒不参加救火;医生不能因怕传染,而把拒绝给传染病人治疗说成是紧急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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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过当是什么意思?什么是避险过当?避险过当是指什么意思?
避险过当是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车辆紧急避险系统是什么原因
法律分析: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危险损害的行为,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意外的突然侵害(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引发险情,危及行车安全。 驾驶员被迫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或减少损害后果而造成自身或第三者损害,这在我国法学上称之为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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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紧急避险时什么原则
您好,首先,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将造成更大损害的后果,在别无选择的情形下迫不得已而采取的只造成他人较小利益损害的紧急措施。其次,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两个要件:①有危险存在,这种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如不采取某种措施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害的急迫危险,同时也没有其他避免危险损害的手段可以利用;②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某种措施所必然造成的损害。 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速公路上紧急避险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您好,首先,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将造成更大损害的后果,在别无选择的情形下迫不得已而采取的只造成他人较小利益损害的紧急措施。其次,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两个要件:①有危险存在,这种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如不采取某种措施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害的急迫危险,同时也没有其他避免危险损害的手段可以利用;②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某种措施所必然造成的损害。 希望对你有帮助!
什么情况下可以紧急避险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什么是紧急避险?请问法律上的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能解释下紧急避险的含义吗?
紧急避险是刑法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一种情形。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的规定,能否讲解一下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法律有没有对紧急避险做出规定呢?
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民法典》第182条就对紧急避免做出了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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