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5-16 09:5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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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您好,如果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查仍然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申请鉴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鉴定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房屋评估有异议怎么解决
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房屋评估有异议怎么解决?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当时人对物价局估价有异议
您好,具体需要结合案情体现的有关事实而定,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需陈述更详尽的情况
我被骗了买了评估报告怎么办
法律分析:买东西被骗或者你的消费权益被侵犯,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投诉电话号码12315。投诉后,工商部门会就展开调查,给予调解处理。如果处理不了,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涉及诈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理解棚区改造?
法律分析: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因城市的发展、而逐渐被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内,或是被城市包围、而形成的房屋,进行的征收拆迁。 棚户区,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其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也有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城中村,它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是农村户口。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地拆迁诉讼时,起诉的应该是什么对象?
因征地拆迁提起的诉讼,一般为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我家危房重建一般国家补贴多少钱?
您好!这个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而定!
单位零七年破产,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分房,现在要拆迁,是什么标准
公司破产说明中应当注明解散事由、清算组负责人以及组成人员;清算报告中应当写明出资人、登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以及具体
吉林拆迁可以怎么计算赔偿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不固定,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涉及到市场价格、政策等诸多因素。当然,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免引起赔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
重庆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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