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第5条:“本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