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离婚证有哪些情况

更新时间:2013-05-16 10:38: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补领离婚证的步骤: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什么情况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
如下情况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1)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补办结婚证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您好,请问哪些情况可以取消结婚登记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久病不愈超过一个月者; 2、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上班者。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
补领离婚证都需要什么
建议到当地民政局咨询。
不用户口簿在什么样的情况可以领取结婚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咨询一下补办离婚证
你好,补办的原因是什么呢?现在是要结婚还是其他
我父亲把离婚证遗失了,如果补办是双方都要去民政局补办吗?法院离婚的,这个情况我该去哪里补领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流程如下:1、当事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办离婚证;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3、如果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无档案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有关的证明、证件
我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吸毒、赌博、家暴、婚外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你好,我问一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离婚需要分割吗??
结婚后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 2、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属于个人财产的房产在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