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婚姻双方主观上无离婚意思,客观上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虚假行为。假离婚属于通谋虚伪的行为,是一种骗取离婚证、有于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这就是说,虚假的表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已经登记、即使已经获得了离婚证,该协议仍属无效协议,离婚登记也应无效。
发放离婚证的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