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不过法定继承没有规定,通过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我国“舅舅”的第一法定继承人都不在了或者没有。那么,作为“舅舅”的姐姐(也就是外甥的妈妈)可以以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舅舅的“遗产”。外甥没有资格“法定继承”舅舅的遗产。但是,舅舅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遗赠给外甥。或者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自己的外甥。
根据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法还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等问题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