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遗嘱不得违背宪法规定。《宪法》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不能成为个人遗产,公民、法人、团体或单位对国有土地只有合法的使用权。如:我国房地产中房屋权与土地权相分离。值得注意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不能成为个人遗产,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有条件地继承,如《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样,从遗产范围的角度,对遗嘱自由进行了限制。
其次,遗嘱不得违背其他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民法是继承法的基本法,民法的一般原则对继承法当然有效,遗嘱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要件必然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其他法律中,有关继承的具体规定也是遗嘱自由的限制内容,不得违反相关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