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是指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而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又没有罢免其代表职务的,应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