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为您介绍离婚分居财产分割问题。
一、分居期间财产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
分居期间财产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是能要求分割的。
虽然很多离婚当事人认为分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可以视为个人财产,但是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夫妻虽然因感情危机而闹矛盾,分居两地,但这时仍然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不能以婚姻危机或者双方当时已经打算离婚为借口,拒绝与另一方分割。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居期间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1、如果双方约定分居期间双方所得归各自所有,则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规定确定财产的性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