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

更新时间:2013-05-16 10:35: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一、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

  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

  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2、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

  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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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村委会无条件收回重新发放给符合申请宅基地宅基地的村民,还可以通过宅基地转让出售给农村组织的其他成员,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让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合理利用起来,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br>法律依据:<br>《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br>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br>《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br>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批准的宅基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你好,除非涉及公共利益,不然不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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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后能收回吗
无权收回,除了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 第二:宅基地使用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即存在不正当使用宅基地行为,例如恶意抛荒,利用宅基地从事农业生产等行为; 第三:宅基地所得是通过不正当买卖行为,即非本村集体成员之间的买卖; 第四:一户多宅的现象,即一户申请两处宅基地; 第五:名下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 第六:因农村建设需要,被国家列为征收对像,并给予合理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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