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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照考试科目有什么要求
科目二(场地)考试项目:(九项)
基本考试项目:1: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2:侧方停车、3:通过单边桥、4:曲线行驶、5:直角转弯、6:限速通过限宽门、7:通过连续障碍、8:百米加减挡、9:起伏路行驶。
(一)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3项。小型汽车必考项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报考小型汽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二、驾驶证考试新规定
1、新修订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3年1月1日开始,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将正式实施。驾考新规中,“五门必考”彻底取代电子桩加“九选三”,今年已通过电子桩考试的,可免考“五门必考”中的“倒车入库”。而科目二、三每门考试将有五次“正考”和五次“补考”机会,任何一门十次机会全不合格者,前面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也将全部作废。
2、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
自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对于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二年调整为三年。这就意味着,2011年1月1日后报名的考生,在新规实施后,学期都可以顺延多一年时间。
3、驾驶证考试科目二
科目二“五门必考”需连贯一次性通过,凡一项不合格则需全部重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