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更新时间:2013-05-16 10:31: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管辖分为以下三种: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按照一般标准确定的管辖。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标准包含着两层含义:首先,行政诉讼中地域管辖的确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向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之所以加 “最初”这一限定,是因为有些行政案件是经过行政复议的,这时客观上存在两个行政机关,需要予以明确。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特殊案件,按照特殊标准来确定的管辖。行政案件是复杂的,有时因为某种特殊因素的存在,根据一般标准来确定地域管辖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因此需要按照特殊标准来确定管辖。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至于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是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变更;二是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定性产生影响;三是变更处理结果。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3、裁定管辖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

  (1)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形下指定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最大的区别在于管辖。由于行政机关的设置明显复杂于法院,其管辖也就不同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管辖可以分成三类:

  一、是对政府所作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按照“政府对政府”的标准确定管辖,向其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

  二、是对政府工作部门所作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当根据管理体制确定管辖。对于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的部门,由政府工作部门所属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由申请人选择;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三、是特殊机关或组织设置的管辖,可以按照先确定行为主体,然后找其上一级的原则确定管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征收补偿案件,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
你好,建议具体说明咨询的行政诉讼问题。
行政诉讼的案子可以接么
可以接,具体什么案情,是否经过行政复议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院 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
你好,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条件下:其一,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标准各异,因而导致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二,法律规定的管辖标准是同一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复合因素而导致的共同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你好,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条件下:其一,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标准各异,因而导致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二,法律规定的管辖标准是同一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复合因素而导致的共同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 法院的管辖
你好,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条件下:其一,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标准各异,因而导致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二,法律规定的管辖标准是同一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复合因素而导致的共同管辖。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你好,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条件下:其一,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标准各异,因而导致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二,法律规定的管辖标准是同一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复合因素而导致的共同管辖。
关于行政诉讼确定管辖法院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你好,你说的情况很复杂,具体需要研究。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诉讼主体、目的和适用法律。处理方式上,民事诉讼侧重调解,行政诉讼则更注重对行政行为的审查。选择时,应考虑争议性质、涉及的法律关系及诉讼目的。
交通事故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处罚是否吊销驾照
你好,一般情况,需要吊销驾照
法院能否作为被告、行政主体进行行政诉讼?
复议什么?具体行政行为是什么?请把问题说清楚
行政侵权案件,县政府侵权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能按侵权起诉吗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如经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对处理不服,可以起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道路拥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交通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应该收集好证据材料,在交通部门作出复议决定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第四十
请问道路拥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您好,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不服应在三日内提出复核,认为有问题的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