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依然存在这些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婚姻被认为有效。婚姻法规定的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有的可能消失,有的不可能消失。
为了维护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稳定,在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时限,超过这一时限,法院不能判决婚姻无效。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种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不应超过一年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