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这里的监督,是指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这里的活动情况是指工作情况、思想情况等。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