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有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8: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在一些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修改后的《婚姻法》第30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分家协议可以免除子女赡养义务吗?免除了可以在要求赡养吗?
您好,协议是有效地,属于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能免除其他子女的赡养义务。老人去世后,如果那个人尽到赡养义务,就应继承房产
现在就剩下1个没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子女,有没有赡养的义务
有几个子女孙子可能有赡养义务吗,如果在老人的子女死亡或者经济困难无力赡养的情形下,此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具有赡养的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赡养责任。<br />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儿子没有赡养能力,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父母么有赡养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如果女儿没有赡养能力了,那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父母的被赡养条件,和子女有能力赡养的条件是什么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是否对继母有赡养义务
您好,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母与继子女由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母有法定赡养义务。 如果继母与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继子女自愿履行对继母的赡养义务,不在法定义务此限。
老人有四个儿子,多年来尽了赡养义务,但现在经济条件不允许,可以减轻或免除赡养义务吗
我国赡养老人主要是家庭赡养,如果被赡养人免除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后却无人再赡养他,这势必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
阿姨是直系亲属还是非直系亲属?
法律分析:属于直系姻亲。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我18我男朋友34我奶奶不同意还要打的我男朋友家里去怎么办
你那么小,能承担相应责任吗?你们的年龄,还是读书的年龄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了。他有现在的老婆结婚了,然后我跟他现在的老婆的前任老公。是朋友关系。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一方出于结婚目的的财物赠与,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