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补办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补办

  土地使用权一般要期满才能申请续期。

  一、缴交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双方盖章)(原件)

  3.宗地图(数量:2份)(原件)

  4.身份证明(原件):

  (1)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具体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格式要求请看《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提交格式的说明》单张)

  5.死亡证明及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产权人已经死亡的)

  6.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7.已设定抵押且不改变抵押价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补证的证明

  8. 产权状态查册表(原件)

  9. 其它经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

  二、办理期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产权登记文书领取通知单》之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

  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工作日也相应延长,具体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

  三、收费标准

  工本费:

  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四、领证方式

  1.权利人自行领证: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2.合法代理人领证: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3.如办理业务申请时提交的是手写委托书,领证时必须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4.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产权证明文件。

  五、查询方式

  1、互联网查询;

  2、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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