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如何终止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4: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消灭的法律事实。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复存在的情况。这些情况通常包括:1、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生效后承保的风险消失;3、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完全灭失;4、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的程序将合同转让,使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自转让之日起原有的法律效力不再存在。

  (二)履约终止

  履约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但是,船舶保险有特别规定,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船舶发生全部损失,一次保险事故的损失达到保险金额,则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数次部分损失,由于每次损失的赔偿款均未超过保险金额,即使保险赔款累计总额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仍须负责到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才告合同终止。这是因为,为了保持继续航行的能力,船舶在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修理,所以在修理费用少于保险金额的情况下,保险人赔付后,保险合同中原保险金额继续有效,直到保险合同期限届满。

  (三)合同解除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律后果集中表现在,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消失,回复到未订立合同以前的原有状态。因此,保险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保险人一般要退还全部或部分保险费,并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中,解除权是基础。解除权是法律赋予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之后,基于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可以由保险人行使,也可由投保人行使(即退保)。解除权依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行使,但是,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必须在可以解除的范围内行使解除权;必须存在解除的事由;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解除;必须在时效期间内行使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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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若是有法定解除情况的,可以根据相应情况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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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终止保险合同 停止缴费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因投保人未能及时缴纳保险费用,宽限期结束后仍然未缴费,并且当事人的保单价值金额不足以垫付欠下的保险费用和利息,这时保险合同中止。 保险合同中止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保险公司是没有承担赔偿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的,这就是保险合同中止的后果,一般情况下,投保人逾期缴费保险公司不会马上中止合同,会留有一个宽限期,为了被保险人的权益,尽量不要让保险合同中止。 更多关于保险合同中止是什么,进入: https://m.abcgonglue.com/ask/1a 91041615830361.html?zd 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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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保险合同
解除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若是有法定解除情况的,可以根据相应情况解除。
保险合同终止以后怎么办
解除保险合同首先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方式处理。如保险合同未作约定,担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担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为法定的,可以直接通过向保险人告知,也可以向保险人发出通知,即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怎么样终止众安保险合同?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
请问该如何终止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用赔偿保险公司吗?
你好,建议咨询保险公司,一般不用赔偿的。
如合终止保险合同求等。
解除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若是有法定解除情况的,可以根据相应情况解除。
这民事赔偿,怎么赔偿的?
你好,请问是遭到什么侵害了吗
30万有底被保人减免多少?
去如贷款机构协调
老板支付了12万元的医疗费用,施工现场购买的意外险医疗费用最高支付了5万元。我们想退吗?
是会退还给单位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该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这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强制险能赔多少?
强制险,有以下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用等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费用。对于这些费用,强制险会在险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的部分则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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