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说明义务的规定:
1 我国《保险法》对说明义务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在第十七条中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按照《保险法》的上述规定,凡是在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的义务。
2 其他国家对说明义务的规定
在1906年的英国海上保险法第十八条中,保险人亦负有将所有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