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划分。
按船员的职务,可将船员分为干部船员和一般船员。干部船员包括船长、政委、大副、二副、三副、驾助、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轮助、电机员、报务员和船医。一般船员是指除了干部船员以外的其他在船上工作的人员,包括水手、机匠等。
按业务部门,可将船员分为驾驶部船员、轮机部船员和事务船员。
各级各类船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相应的技术能力。我国《海商法》第32条明确规定,“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