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中,由于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利益不同,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争议。比如,职工认为其受到伤害应当是工伤,单位却可能不认为是工伤;个人认为是重伤的,单位却可能认为只是轻伤等等。那么,在这些情况下,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用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但认定结论。
知识拓展: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