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居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位读者可带上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孩子的出生证、照片前往所在街道或乡(镇)计生办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居民将表格全部按要求填写合格后,当时办理。
【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表格;
2、带着相关证件及按要求填写的表格到户口在街道办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