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5-16 09:53: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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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如果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可以要求工伤鉴定,要求赔偿。
员工得职业病单位怎么办
员工得了职业病的,可以由单位或者职工本人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费用的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单位赔付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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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业病单位不管怎么办
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时,用人单位毫无疑问需要承担劳动者职业病相关的一些赔偿费用。发现疑似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虽然疑似职业病还没有被诊断为职业病,但也是有职业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此用人单位方面给予劳动者的待遇与处理办法可以参考职业病赔偿待遇标准。
单位职工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认定职工患职业病,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想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职业病是因为所从事的工作引起的; 3、所患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厂里不承认职业病怎么办
公司不承认员工患有职业病可以由劳动者自己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材料包括: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请问有毙似职业病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br />
请问怀疑是职业病怎么办
可以检查做鉴定 确定了职业病 可以向公司要求进行赔偿
您好,我想知道劳动者主体资格认定有哪些?谢谢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想今年公司组织体检,体检报告噪音不合格,听力下降。然后我去医院做听力检查
法律分析: 1、只要感觉耳朵听力下降先去医院看病,只要因工作原因致听力受损都属于职业病。 2、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下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等司法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我是一名保安员,昨天晚上上班,凌晨二点睡觉了,理任是我的错,上面公司在查刚不是非法所得吗?
一、随意罚款违反劳动法吗 1、随意罚款违反劳动法。没有赋予单位要求职员支付罚款的权利,也即单位并没有罚款的资格。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有哪些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去年年终奖在年前只发了一半,另一半说是在今年的6月才能发,在6月前辞职了还能拿到6月份的另一半年终奖吗了还能拿到6月份的另一半年终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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